每天醒來的世界再不可能有什麼新鮮
一個約會接著又一個約會
次第分明的時程表容不下任何意外
剪刀漿糊列印出來的鬼東西貼上再貼上
髮鬚爪即便能夠再生也不過是無聊的自體繁殖
都會,誰都會有這種便宜的感傷
是非黑白早就是過時的問題而且政治可能不夠正確
場合分不清時態看不懂表達的意思永遠錯置
讓出這一塊之後只有繼續讓出那一塊
人皆有志,怕也值不了幾塊錢的志
心如磐石身若浮萍飄過來飄過去
痛苦永遠來自記憶,你的記憶,和我
的記憶
冒出了頭,像是打地鼠的幼稚遊戲
險些再也無力
吾友lukhnos曾經寫過台北捷運的墮落,文中指出本島文化的劣根性。搭過台北捷運的人,應該都很有共鳴。
話說近來台北捷運似乎變本加厲,搞了一堆孕婦、受傷兒童、老人家、牽小孩的媽媽等海報,車站上貼滿,車廂裡也不放過(「搞了......」本來是很不好聽的表述方式,我也不想用,但套在台北捷運上,似乎也還蠻搭的)。人在捷運裡,除了日復一日重覆再重覆的無聊宣傳(「車子著火要拿滅火器幫忙打火」之類的),觸目所及,充耳所聞,盡是要人讓座的道德勸說。
如果真的這麼需要的話,請容我斗膽進言:乾脆讓老人家、孕婦等等有資格坐博愛座的這些人,都換拿另一種特殊的感應悠遊卡,再把博愛座旁加裝感應器。凡坐上博愛座之前,未先以「博愛座特殊悠遊卡」感應者,博愛座的蜂鳴器就會大叫,或者播放事先預備的錄音檔案:「有人霸佔了博愛座!有人霸佔了博愛座!」之類的警語。(若有臨時需求的乘客,請自己舉證,向各車站服務處申請換發「博愛座特殊悠遊卡」。)(甚至,台北捷運可以將此創舉再拍成影片,到國外參展宣傳,不讓台北市街頭紅綠燈的「小綠人」專美於前。)
這樣,可不可以就把那些海報、標語、廣播,一併撤除了呢?
*2. [截稿後消息] 吾友pektiong在twitter上有相當趣味的回應:「腦中想的是誤闖的人倒在地上喊『我沒有博愛貼,我沒有博愛貼......』」。
*3. 回程時又再次碰上座位甚少的末端車廂,靠在不知道是設計來放什麼鬼行李用的扶手座架上,我突然想到Borat: Cultural Learnings of America for Make Benefit Glorious Nation of Kazakhstan這部電影,而且想到我好像一直沒正式發表過我對此片的觀後感。嗯,我的心得如下:看了猶太人、劍橋大學出身的Sacha Baron Cohen努力搞笑了幾十分鐘之後(我承認,很多Cohen安排的笑點,我都不爭氣地笑了出來,但這些橋段,在我看來,都不是真正的重點),終於在那場福音派教會的最終高潮戲裡,讓我看到了Cohen的微言大義,「如果你以為我前面的那些笑點能算是笑點的話,那只是代表你還沒看到過真正的笑點」。對了,據說Cohen在接受滾石雜誌訪問時,否認他在宣傳反猶主義。還有,據說福音派教會是對猶太人頗為和善的教派,當然啦,嗯,美國的教派嘛。這和這篇捷運的「博愛車廂」有什麼關係呢?恐怕是一點也沒有吧,我猜想。好吧,再「哦,對了」一次,現在這篇文章,不就正是座落在XD這個category裡的嘛。
好像又差不多了。有一陣子了。我得找他了。
他遞了一根菸過來,我說,「不了,還是別再抽了吧。」他的眼神非常不以為。
「所以,也差不多了吧?」他的時間感和我相距不是太遠。
「一次又一次循環。沒有例外。沒有一次可以例外。從這裡到那裡,躲或者不躲,勇敢或者裝嬲,打卡還是回家,餓一頓還是吐一攤。都一樣,全都一樣。沒有一次可以例外。」我有點想苦笑,不過笑不是太出來。
「這裡或那裡,魚或者腳踏車?」他得意地揚著嘴角。我看了很想打。
「你先看到答案,然後就對問題冷感。可是,問題還是來找你,還能怎麼辦?」我想我還算有點誠實吧。
他似乎不管我之前的勸戒,儘管沒點上火,他指頭縫中仍夾著那管紙捲菸,並且還是朝著我的臉吐了一口菸。或者是他自己掰出來的菸。
「總是這樣子呀。誰不是這樣子的?你以為全世界就你一個人先看到答案嗎?得了吧,你以為你算老幾?先看到答案又如何?重點是問題呀。有了問題,然後乖乖作答。Bingo! 接著就可以玩下一個輪迴了呀。還是你prefer循環這個字?」這傢伙想像的菸又吐了出來,還是對著我的方向,味道和話語一樣臭。
「會不會有例外呀?」我不是真的抱什麼希望,我自己知道。
「會呀。當然會有例外。可是,例外又干你什麼事咧?」
我伸出手去抓他指縫中的那管紙捲菸,揉了半天,屑屑掉了我兩條褲腳。然後,操他的,竟然又聞到了他嘴角洩出來的,味道。
聊天聊到一半,朋友提了一句,「某某朋友很好奇你都在幹嘛」。我不假思索就回話,「我也很好奇我一直在幹嘛。」
能夠不假思索就回答,是因為,這種大哉問,完全是常駐程式呀。
上個月有條新聞,據說是大有為的台北市政府,在逐步減少路邊的垃圾筒之餘(不知道哪邊可以查到台北市歷年的垃圾筒數目變化?),竟然在稽查這些垃圾筒裡裝的,是不是「所謂的」「行人投置行走期間飲食或活動產生之廢棄物」。(詳情請見市議員的網站。)
這可有趣了。我非常不愉快地回想起以前看過的一段故事。據說張愛玲晚年在美國居住時,有人喜歡到她家的垃圾筒去東翻西撿,撈到什麼有字跡的物事或者什麼鬼的,都高興的拿來當寶(而且據說此君還真的不知恥到很喜歡現寶,後來好像還因此出了本書的樣子)。真是讓人很不愉快的故事。
現在,政府似乎是認為自己有權力來檢查行人隨手丟棄的垃圾。而且除了自己帶頭之外,還鼓勵大家一起「勇於拍照檢舉」。這真的也很讓人不愉快。
和垃圾、政府(我不知道中間那個頓號是不是多餘的)有關的不愉快的事,還有一椿。記得小時候,也是在台北市呀,黃昏時,或者吃過晚飯後,或者洗完澡上床睡覺前,都曾有過被家裡頭的大人喚去丟垃圾的經驗。走個幾分鐘,到巷底的子母車,拉起車蓋,垃圾袋往裡頭去,蓋上蓋子,回家。這幾年來,沒辦法囉。
政府規定我們的作息。這一家五點十三分,那一戶七點四十八分,乖乖提著垃圾過來吧。如果想忘記的話,也有高分貝又難聽的合法噪音來提醒。可是,如果政府規定我家倒垃圾的時間是九點二十五分,但我家只我一個獨孤老人,大爺我晚上九點三十分才下班的話,該找誰去哭呀?(我知道,有「小蜜蜂」這種機制,我也知道我得因為我的作息時間不符合政府規定,因此一個月得受罰幾百元台票聘請「小蜜蜂」幫忙。)
有時真的想要把家裡的垃圾,全都扔到路邊愈來愈罕見(而且投入口愈變愈小)的垃圾筒去算了。不過,天知道,有沒有人在後面準備偷拍或者挖寶呀。(再提醒一次,根據政府的定義,路邊行人專用的清潔箱,「依法」只能投放「行人投置行走期間飲食或活動產生之廢棄物」。也就是說,如果帶了小狗出門方便,並且隨手收拾的話,這種垃圾根據定義,不可以亂投入路邊的垃圾筒哦。人家政府說的「行人」應該不包括「行狗」啦。)
by the way,誰告訴我一下,行人(不是那個行人啦 XD),到底走幾步才算數呀?
有些時候,需要特殊的情境,來提醒自己,習慣可以改變,可以挑戰,也可以慢慢建立新的習慣,直到習慣。
考菸酒所之前,約莫一兩個月期間,我好像都是乖乖留在學校的圖書館裡。名目是唸書準備考試,圖的是自己一個人樂得清靜。那時一不小心養成了某種習慣。傍晚五六點,到馬路對邊的一家素食自助餐吃晚飯。兩三道菜,一碗五穀飯,面壁,自己一個人,慢慢地嚼嚼嚼。可能真的是慢慢嚼,彷彿也有那種「終於讓我嚼出米飯的香甜味道」的經驗。三四十分鐘後,終於嚼完了飯菜,腹肚也不知不覺充實。然後是第二幕獨角戲,散步。跨過大馬路回到學校,有時天還微亮,有點涼風,我從這一頭沿著椰子樹走到盡頭,繞過那時還不存在的新總圖,再走回大馬路那頭。興起時,就再走一圈,或者,再走一圈,甚至於,再走一圈。如果可以的話,腳步再慢一點點,再慢一點點,沒多繞幾圈也沒關係。
剛剛又是自己一個人進了一家還沒什麼客人的素食自助餐店。嚼了兩三口飯,那時的情景突然又冒出來了。似乎什麼人偷偷在腦子裡調了什麼迴路。我又開始嚼嚼嚼了。沒有期待什麼嚼久了才會散發出來的味道,只是嚼嚼嚼。有幾次像是Stranger Than Fiction那樣數數,有時數著數著,也不想數了。再一小口菜(嗯,纖維質的存在是騙不了人的),嚼嚼嚼,再一小口飯。到快要喝湯時,頓了一下,怎麼嚼呢?慢慢一小匙入口,好像還是可以嚼似的。
又數了一下,又不想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