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sassossego
栖栖惶惶 bông-bông-biáu-biáu
>> Feb 16, 2009
必也正名乎的新護照(舊姓名)

終於到手了,我的新護照。不是因為晶片什麼新科技的,而是為了「必也正名乎」。我的新護照上,羅馬字母(或拉丁字母,拜託請不要再一直說什麼「英文」字母這個字眼了)拼寫出來的,不再是威妥瑪通用,也絕不可能是漢語誁音,而是教會羅馬字白話字。父母親說的語言,我的母語,台語,台灣話,寫下來的台灣字(請注意,我說的是台灣「字」,不是台灣話的「拼音」)。

上星期申請時,櫃台的外交部人員很客氣提醒我,「你的照片和現在看起來有點不同哦」,她是擔心我日後十年都要用這同一本新的護照,或許將來通關時會碰上什麼麻煩也說不定。是啦,我的頭髮變短了,臉也變瘦了,誰在乎呢?天知道我什麼時候會再有機會出國。我的目的只是,「必也正名乎」。就這麼簡單。

記得小時候剛申請第一本護照時,對幾個不同的拼音系統也不甚瞭解,說實在話,也不在乎。愈長愈大,愈看愈不順眼。前陣子剛好有份英文的證書資料要填寫,又想起這事,索性就根據網路上的說法,先用白話字的拼寫方式,申請了英文版的學位證書,再以英文學位證書為證明文件,到外交部去申請。還好一切順利。護照新格式上的外文別名(Also Known As)則依規定,必須填上舊護照上的羅馬字母拼寫的姓名。

關於護照封面上加註台灣一事,原本很擔心,用了白話字寫的姓名,會不會要以失去加註台灣為代價?幸好還在,只可惜那個老舊的國名也還在,醜惡的車輪標誌也還在。

順道一提,很多台灣人都有「英文名字」,尤其現在的小朋友。大概都是上英文課或英文補習班的需求。我從小到大,都未曾有過「英文名字」。記得某次到國外開會,還花了不少時間和外國朋友解釋何以不少台灣人都有「英文名字」(而我卻沒有)。前兩個星期上課,外國老師也覺得奇怪,怎麼一個班上才二十來人,Mary 就有好幾位啊。

有朋友笑說,「到時候阿六仔來,你就可以早點死囉」。再說吧。Sî kàu sî tam-tng, bô bí chiah chú han-chî-th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