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說,「窮人可以變企業家」,「市場經濟的驅動力並非來自貪婪人性,而是社會良知」。
前兩天下午,我們去了主婦聯盟舉辦的「『葛拉敏模式』分享計畫」,聽到來自孟加拉的康穆吉先生和他台籍妻子曾育慧(即《窮人的銀行家》中譯者),一起「分享」Grameen Bank的許多故事。
康穆吉先生(Md. Mujibul Alam Khan)的介紹還蠻有趣的。他怕一般台灣人對孟加拉沒有多少認識(的確),從印度獨立、巴基斯坦獨立、孟加拉母語運動,一路介紹到1971年那場歷時九個半月、死亡人數超過三百萬人的獨立戰爭(詳請請參見wikipedia的介紹吧)。接著則是比較台灣和孟加拉的面積(孟加拉是台灣的四倍)、人口(孟加拉是台灣的六倍)等等基礎知識。

重點戲當然是現在孟加拉人引以為傲(至少我是這麼理解)的Grameen Bank(是的,這是一個dot-org,而非dot-com)。關於Grameen Bank的種種事蹟,《窮人的銀行家》和wikipedia都有許多介紹,就不再重覆了。

對於很少有機會聽演講、座談會(更別說是由孟加拉人主講)的我來說,最有趣的點,在於康穆吉先生的介紹方式。除了對於「全世界唯一一個由母語運動而開始並且成功的獨立建國運動」(!)和「一場僅花費九個半月就打完的獨立戰爭」這兩項「孟加拉榮耀」之外,康穆吉先生對於Grameen Bank的情感表現(或者說,寫在臉上的自豪之情),更讓我印象深刻。
Grameen Bank不是一般的銀行。或者說,至少不是以營利為主要目的的銀行。不用抵押品、不用保證人、不用簽白字黑紙的貸款合約,這些都是諾貝爾和平獎加持以來,外界留下的主要印象。但許多細緻的操作細節,局外人恐怕就不太容易理解了。像是借款前必須自行組織成不含親戚在內的「五人小組」,才能借款。小組成員還清了貸款之後,小組成員裡的第二順位的成員才能借款,依序類推。借款的利息是20%,好像是每週都必須要攤還部分款項(但也請記得,Grameen Bank的放款,主要都是諸如美金一二十元的「微額貸款」。而且,貸過款的人,日後在Grameen Bank存款時,可以享有8%的利息)。
創辦Grameen Bank的Muhammad Yunus教授,在辛苦說服孟加拉政府的過程之後,終於在政府的支持下,開辦了Grameen Bank。剛開始時,官股佔了八成(我不知道總資本額是多少,剩下的兩成又是如何募得的),經過這二三十年的努力,每一個借款人,也都成為Grameen Bank的共同擁有者(康穆吉先生說,並不是以share holder的形式),而官股只剩下5%。我對這個過程很有興趣,但可惜提問後得到的回答還是不太明確。據說這些借款人,後來的Grameen Bank的「共同擁有者」,可以享受到的福利,並不是商業邏輯下的現金或者股票股利,而是諸如退休年金、人身保險等等。(不知道孟加拉的銀行法或者公司法是如何看待這個股份轉移的過程?也或者其實是再正常不過的程序,只是一來剛好康穆吉先生的時間不夠,無法詳盡回答,二來我也沒力氣再繼續查書查網路資料。)
據說主婦聯盟即將組團到孟加拉參訪,瞭解Grameen Bank實際運作的細節。如果我能去參加的話,真希望能夠看看,在偏遠鄉村裡的銀行行員,每週到各個「五人小組」聚會所或者貸款人家裡去收錢時做的筆記,如何匯整到位於Dhaka的Grameen Bank總部?Grameen Bank要養多少IT成員來規劃系統?或者說,這二十多年來,到底歷經了多少次的系統大改版?還有Grameen Bank一個月或者一年的人事成本,佔了總營運成本的幾成(各個成長型的NGO/NPO都會很有興趣吧)。當然,如果可以的話,真想聽聽見,地方和中央的政府官員,對於Grameen Bank的存在,抱持什麼樣的態度。

會後我還繼續不要臉纏著康穆吉先生問關於孟加拉政府對Grameen Bank的態度問題。康穆吉先生的回答很簡單,他認為,Grameen Bank是和政府相輔相成的。「孟加拉人口眾多,政府不可能照顧到所有人」,說的也沒錯。不過我自己的理解仍舊是這樣的:如果除貧、脫貧不是「國家」這種機制的責任,而是民間的非政府組織可以和國家機器共同攜手努力奮鬥的目標,那我真的不知道,我們每年還要繳稅給政府、養這些公職人員要做什麼。
*2. 類似的活動中,總會碰上有人問外來的講者,「那你覺得我們應該如何才能在台灣玩同樣的遊戲呢?」為什麼看到人家玩,就只想著學著玩?(我們在製作電視綜藝節目嗎?)當然也有人提出儲蓄合作社的經驗來比較,例如,儲蓄互助協會。孟加拉先生回得很直接了當,合作社或者互助會,基本上只是經濟的面向,而Grameen Bank或者Microcredit Project,則是包含了社會面向在內,是很wholistic的。我的理解則有一點點不同。台灣,承繼了悠久的中國文化(呃),其中有項超過兩千年的機制:標會。要談台灣的microcredit,如果無法清楚理解標會的運作(及其限制,尤其是風險以外的限制),恐怕會有點困難吧。而且,標會,以及標會的前身(如「孝子單」等各種「單」的設計),同樣也是不只著重於經濟面向、也是包含社會面向在內的機制。
*3. Grameen Bank和Microcredit Project作為(政府資助的)社會改革運動(用圖畫說的Grameen Bank 16 Decisions「十六點原則」裡,還包括了:嫁娶女兒不要收付嫁妝、女人家要自立自強等等),究竟是否真的是一項國家機器和民間非政府組織手牽手共同完成(或是進行中)的完美計畫?我沒有讀過足夠的資料,完全沒能力下判斷。也只好晚點再來囉。
*4. 對了,應該要感恩一下主婦聯盟辦這樣的活動。雖然士林好所在的地下室不算非常大(因此我在座位上拍的照片總是一再出現前排的某一兩位女士的後腦),但提供了免費茶水、又有免費小點心,已經讓人chiok-kám-sim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