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

從小,我就非常排斥「我們」這個詞。「我們東園國小的」,「我們萬大路的」,「我們唸文學院的」,「我們讀古書的」,「我們讀原文書的」。

出社會之後,很多職業、工作的標籤難以避免。「我們跑新聞的」,「我們做雜誌的」,「我們做出版的」,「我們做網站的」,「我們做唱片的」。人家可能一點惡意也沒有,但是我就是不喜歡,也怕那些標籤背面的殘膠清除起來好費工。

不單地域和職業團體我無法融入,無法自然輕鬆隨手說出某種認同,就連有些人引以為傲的,這種或那種興趣,我還是沒辦法。「我們聽龐克音樂的」,「我們看影展的」,「我們拍底片機的」,「我們收藏絕版書的」,「我們烘淺焙豆的」。通常這些人會內建有力的氣象預報程式,今天吹東風,明天下暴雨,他們敏感得很(是的,「他們」這個字眼我用起來順手多了,可是,用「敏感」來形容「他們」,倒是覺得有點對不起這形容詞了),本來的標籤迅速扯下,最快的速度就能貼上郵購來的新標籤(殘膠從來不是他們會注意的點)。

而且不只無法加入這種認同,到後來,我愈來愈害怕那種會對不認識的、剛認識的人,掏名片、遞名片似的,嘴吧講出各種我族群體的人。「我們做文學的」,「我們練瑜珈的」,「我們研究中醫的」,「我們左派的」,「我們吃素的」。「非我族類,其心必異」,這句話我怎麼也讀不進去。對我來說,罪惡或許正在族類概念本身。

這樣子活在世界上,會不會到處都碰壁,最後只能加入「我們夜夜難以入眠的」,「我們沒有朋友的」,「歹癖一大堆的」。對不起,最多最多也只能是 guán/gún,沒辦法有 lán 哦。

* 第一人稱複數代名詞。「咱」(lán)​包括聽話者,「阮」(guán)​不包括聽話者。而 guán 也常常讀成 gún,特別是在當成第一人稱單數代名詞或者第一人稱單數所有格的時候。

「自己寫的書自己賣」

其實我想不起來,三四十年前,究竟是在麼地方看見過他?在龍山寺,或者西門町,還是台北車站?小時候我能去的,最遠大概就是這些地方吧?邊寫這句子,邊想到,彷彿是在萬年還是獅子林吧。記憶不可信,但也唯有記憶可信。

前兩天又在東門鬧街看到他,各國觀光客人來人往,大家人手一隻自拍棒,以遠處的超高建物或者近處的熱門餐廳為背景拍個不停。我特別回頭多看他一眼,三四十年過去,他終究也老了。我告訴妻,小時候我還把這事寫在日記裡,以一種類似勵志故事的寫法,自己勉勵自己,人家殘而不廢,寫了書,印出來,坐在輪椅上,立個小紙牌,「自己寫的書自己賣」。

我不好意思太仔細地看他,還有他的書。但我猜想,應該還是同一本吧。會是三四十年前印的,放了幾十年就這麼日復一日賣著逐漸發黃的紙張?或者在這些年,賣去了三五百本接著再刷?天知道我後來竟然也做過好幾本書,在出版社待過個幾年歲月,看著那些無意義的紙張印刷裝訂成冊上市退貨銷毀上榜。天知道他竟然還在,還在賣自己寫的書。

他的目光中,至少在早年,應該有些傲氣的。畢竟那年頭,自己寫了書耶。那年頭的書,紙本印刷裝訂成冊的,和今天隨便阿貓阿狗都在寫書出書不可同日而語啊。如果我不是散盡從小到大的零用錢換回一堆又一堆的書屯在家裡各個角落,如果我沒做過對不起樹木的這行,我大概也會這樣以為。

三四十年前,出書的,也沒高貴到哪裡去。至少沒有我小時候幻想的那般高貴。

當年他至少也二三十歲,也就是現在至少六七十歲了。髮白,背駝,其他的細節我真的不好意思當著人家的面閱讀下去。是不是下次再遇到,應該買一本,順便告訴他,我在小學的日記裡寫了他,做為勵志故事的主角。他聽到會不會大笑,臉會不會垮?

同樣在永康街口附近,還有一位也是坐著輪椅,賣彩券。最近常常碰到。她應該是小兒麻痺患者,手腳、顏面都不靈活。結果在工作地點的同一條巷子又遇到她。她就住在斜對面的老公寓。老父親騎著小速克達,她一小步一小步蹣跚前移,再一小步一小步邁力跨上機車後座。原來是這樣子的。原來她是這樣子到達大馬路騎樓下擺攤賣彩券。

有時候可能是熟客來買,略有交談,看著她斜斜抬起的臉,也是白髮將近滿頭,但似乎笑得頗為燦爛,開心。也可能只是我的想像。那位賣自己寫的書的,曾經傲氣的青年,如今還繼續坐著賣書,大概就一點笑容也沒有,很是嚴肅。不知道他坐在輪椅上,看著來來去去的人們,實在也賣不出去的書,想著什麼呢。